2006年12月19日 星期二

全國人民應向檳榔西施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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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打嘴砲?

現在的人愈來愈喜歡打嘴砲,尤其是在網路上。

自從有了部落格,或架個網站也不困難之後,很多喜歡打嘴砲的人有了新的發聲管道,開始利用各種方式打嘴砲。說他們準備要作什麼,說他們已經作出什麼之類的。但這一切最終都是一場幻覺,時間自會証明一切。

一般的打嘴砲客,常常喜歡自吹自擂自己那裡長,卻常常看不到自己短的地方,或提到之後淺淺帶過。更厲害的打嘴砲客,除了打自己的嘴砲,還把別人的東西拿來打,狂打猛打,就是怕別人覺得他的砲不夠嚇人,不夠長也不夠有力。

佛陀曾言:不守口慎言,就像洗足水一樣,人見不喜

打嘴砲客事實上是在造口業,比較傾向「綺語」的部份:

口有四種過失:妄語、兩舌、綺語、惡口。不妄語:則言而有信,說真實語。不兩舌:不挑撥離間、不說他人是非。不綺語:不說散亂、巧佞之辯。不惡口:不口出惡語穢言,不罵人罵風雨罵畜牲。

不過我想很多人應該不會想這麼多,如果打嘴砲客會這麼作,應該不是吃飽太閒,就是生活太無聊,需要有很多人認同他的見解或所作所為,反正網路上只是打打字,隨便說說無証據的事也無妨。事實上,如果你很努力作,自然大家都看得到,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所以是「作」比「說」更重要,如果你作了一點點,然後說你作出了不起的東西,打太多嘴砲也沒用,因為事實上只有作一點點而已。

話說回來,我個人覺得打別嘴砲是還好,開源碼的嘴砲絕對不能亂打,因為東西都是被看光光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需要說太多。

2006年12月14日 星期四

Web 2.0網站關鍵-活人 vs 死資料

昨天和客戶討論到有關一個新式的Web 2.0網站想法。客戶給了我一個很好的建議,他說這網站技術上一點都不難作,最困難的就是如何把死的網站資料,變成活人…這個讓我突然驚醒…原來這就是Web 2.0網站的真正內涵:活人與死資料。這也是Web 1.0和2.0最大的區別了。

現在有很多人開始追求美好的網站操作介面,用AJAX、Flash等等新式技術,目前不就是為了讓使用者更願意在網站上停留,願意在這個網站上成為「活人」,而不是只是死的資料。但太過強調技術或操作介面,反而充其量只是作出一個花費高昴的美麗空殼子,也是死的。

一個Web 2.0的網站應該是活的,而不是死的。活的網站代表裡面的使用者會互相交流,或不斷的產生新的想法和好玩的東西,使用者都是活人,而不是死資料。而死的網站只會放一些百年不變的資料,討論一些無聊的話題和搞一些似乎炫炫的沒內涵的東西。

按照這個法則,所有網站經營者的腦袋應該要換一粒,努力去思考「如何促進網站中的活力,以及鼓勵所有網站使用者的創造與交流」,而不是想辦法大打廣告、玩弄行銷花招,或是每天只想說要從使用者身上大撈一票。

2006年12月11日 星期一

90秒搞懂Web 2.0?

對… 只有90秒,告訴你什麼是Web 2.0,等你點進來看到這篇文章的標題,已經花了你10秒了,我還剩80秒。

1.Web 2.0是概念不是產品,也不是指什麼新技術:
Web 2.0是O'Relly(歐萊禮,以每本書都有一支動物當吉祥物出名)的創辦人Tim O'Relly提出的。原版英文網頁:http://tim.oreilly.com/news/2005/09/30/what-is-web-20.html
簡中翻譯:http://www.enet.com.cn/article/2005/1122/A20051122474593.shtml
Web 2.0是相對於1.0(之前的叫1.0)而說的,沒有1.5、1.9、3.0這類的說法,都是其它行銷人自己創的說法。

2.Web 2.0的7大重點特色:
a.以網站為平台(The Web As Platform)
b.利用集體智慧(Harnessing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c.資料才是下一代的Intel Inside(Data is the Next Intel Inside)
d.終結軟體發佈週期(End of the Software Release Cycle)
e.輕量化的程式開發模式(Lightweight Programming Models)
f.軟體超越單一設備(Software Above the Level of a Single Device)
g.豐富的使用者體驗(Rich User Experiences)

3.幾個重要的事實:
1.Google從來沒說自己的服務叫Web 2.0,他們覺得這只是個廣泛的觀念,代表這一世代的網站服務是重視社群精神的。

2.BBS其實完全符合Web 2.0概念,只是沒有廠商願意承認。尤其是以廣告行銷為主的炒作廠商。

3.一般大型網站公司對自己員工的聲音都不重視了,更何況來自外面的網友的聲音?搞個炫炫的Ajax討論版、留言版或意見回覆,就叫Web 2.0?先搞好員工福利再說吧…(此為某大型網站公司最近傳聞大量在年終裁員,為這些員工報不平)

90秒到了,你了解了Web 2.0嗎?可以拿去騙不懂的客戶了…^^"

自由軟體及開源碼商業行為論(二)

上回提到了很多有關GNU/GPL的授權規定中,對於商業行為的討論,這一篇要再深入討論這個授權規定的一些明顯的問題。因為GNU/GPL是很久很久以前所製定的授權規定,現今網路及電腦系統的環境發展太過迅速,造成有許多當時並沒有辦法考量清楚的地方,在現在變得定義有些模糊。以下分就這幾個比較重要的商業行為所造成的問題討論:

1.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廠商的Bug
ASP是一種特殊的商業行為,意指廠商雖然提供主機空間+開源碼軟體的服務,但事實上客戶買到的並不是軟體,只有應用程式的服務。例如有個廠商提供了主機+Oscommerce的套餐服務,約定一年是5000元台幣,這種服務到底主機服務廠商需要把他在主機上執行的Oscommerce,其中的原始碼給予客戶嗎(不論是否有修改與否)? 我只能說結果是不用的,這在法律上基本上是漏洞,這在國內外已經有很多對於這個議題的不同聲音傳出,新版的GPL 版本3裡有針對這個議題的修改之處。所以這個目前只是「道德」的問題,而非法律的問題。

這在GNU/GPL的問答集中有一節是有關這個問題的A company is running a modified version of a GPL'ed program on a web site. Does the GPL say they must release their modified sources?

2.關於網站程式(例如內容管理系統)的樣版(Template)授權問題?
我們常常在內容管理系統中,看到以美工設計為各式主題所設計的佈景、樣版(Template)。事實上GPL認定這類的產品算是GPL的例外,無法使用GPL保護這類產品的授權及所有權。而建議以一般的著作權規定來申告授權。詳見What license should I use for website maintenance system templates?

3.如果我用了一個以GPL或 LGPL授權規定的函式庫,那我的程式一定得是GPL?
是,這沒得商量。

4.如果我的程式要執行用的直譯器(interpreter)是GPL,那我的程式也一定得是GPL?(這針對Java程式日前已改成GPL授權了,需要注意的問題)
基本上不是。

5.同上,什麼叫作基本上不是?
關於動態連繫和靜態連繫到具GPL的類別庫、模組和函式庫的程式,理應都是GPL包含的範圍,不過這邊爭議上非常的大。這也超出我個人理解的範圍。

6.用Microsoft Visual Studio中的Visual Basic/C++/C#寫的程式,可以宣告為GPL嗎?
因執行期(run-time)的函式庫及直譯器造成GPL例外,所以無法以GPL授權規定之。

結論:
這一段討論了更深入的一些有關於開源碼/自由軟體的商業行為與法律的關係。我想從第1篇中就要強調的是,如果貴公司或個人是從事有關於開源碼/自由軟體的商業行為,那就必須按照這裡面的法律規定來走。要享受別人花時間花精力所開發出來的成果,是需要代價的。而不是把門關起來,然後改了個名字,修改一些東西(常見畫面),或找現成工具壓一壓變成「嵌入式」,然後連個linux覺得連提都可以不用提半句,享受這些別人辛苦的果實。


2006年12月8日 星期五

為什麼我們要改用自由軟體?

這個問題常常被人家問到

回答大概是以下這幾種:
1.自由軟體不用錢
2.自由軟體效能比較好
3.自由軟體比較不會被駭客入侵或中毒

的確,以上都是事實。而我個人覺得其實是
每個自由軟體發展的背後,都有人關心軟體的使用自由,以及使用者的權利
,雖然這句話有點太超然,但事實上的確如此。我最近看到一篇有關於資訊安全展覽心得的部落格 其中提到的真正想法,也是如此。

開放原始碼或許對最多比例的使用者來說,用到的機會並不大。但代表著這個軟體的真正程式碼,能接受外界的檢視,告訴所有的使用者,這個軟體裡面不會有侵犯你個人隱私和權利的惡意功能,或者有可能是人為加入的(例如M$口口聲聲說他們沒絕對沒加的抓盜版功能)。

快速的改版更新,代表這個自由軟體重視所有使用者的軟體使用週期,確保軟體的安全及功能,不會有外來的?在風險和安全漏洞。

相對於要花費不少的商業軟體,不是看輕或看衰。而是反思這些讓使用者花費不少的軟體,能夠去反思這個對比嗎?

我一直相信有競爭才會有改進,才會有成長。可以預測未來的軟體市場將會有更激進的商業軟體的反撲,抓盜版、埋入侵犯個人隱私的程式碼、低價促銷、行銷包裝花招…而這些絕對不是正確的競爭方式,只會讓商業軟體加速走入市場的墳墓。只因真正的決勝關鍵,是在於使用者會逐漸意識到他們需要真正的軟體權利,而非一昧的只為了價格、為了包裝。

2006年12月5日 星期二

投資自己是最大的財富

9月中時我在拍賣網站買了一支Mezz的中古撞球桿。
果然撞球打得不好的我,因為這個舉動被朋友笑了許久。

我的心態是這樣的,我覺得我打不好的原因,真正的重點是我不重視撞球,而並非要有很好的球桿。我想花了不少錢買了一支桿子,放在客廳中,每次我看到它的時候,我會想起我當初買這支球桿的念頭,然後穿起外套到20分鐘路程的撞球店自己一個人練習。

我對學習電腦語言也是這樣的想法。每個月發薪日時,我總會到台北車站的天瓏書局,翻翻看看有什麼新的電腦書籍,常常毫不考慮的買了好幾本的書,甚至是昂貴的英文電腦書。因為我覺得,這是投資自己的一部份。

對自己也是需要投資的。知識的投資,遠比門面(例如買衣服)來得重要得太多,知識只會愈學愈豐富,愈有自己的想法。只不過書不是買來裝潢書架的,是要花時間再充實的…

所以說我今天又買了什麼書 ??”
  1. Ajax Design Patterns(英文)
  2. 與熊共舞-軟體專案的風險管理
  3. 跟Adobe徹底研究-illustratior CS2
  4. JavaScript 101個您一定需要的使用範例
  5. 程序員雜誌(簡體中文)

上個月的書單也列在下面:

  1. Ruby on Rails 建置與執行 (Ruby on Rails: Up and Running)
  2. Ruby for Rails(英文)
  3. 人月神話:軟體專案管理之道
  4. The Long Tail(英文,中譯:長尾理論)

那你的書單呢?

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Ruby on Rails觀察(負面想法,非喜勿視)

Ruby on Rails實在很紅,而且它標誌本來就是紅的。

前一陣子花了好一陣子時間研究了目前紅透半邊天的Ruby on Rails(ROR)和CakePHP,這種目前稱之為敏捷式的開發的網站程式框架。

我只能說觀念很好,但可能對我來說太「高階」了,我是「低階」的網站程式設計師。我並不反對這樣的東西,程式框架的想法和實作出來的東西,都是強調程式設計師可以節省開發的時間和人力,開發創新的產品。 我有幾個不同的看法,對這些程式框架作一些反向的思考:

1.程式框架幾乎等同另一套程式語言
Ruby和PHP或Java(Ruby和Java比較接近)都是各自有各自邏輯和語法的程式語言,我們程式設計師其實花了很長的時間學習他們,然後用它們,要靈活運用需要花很長的時間研究和實作,這不容易。突然很多程式框架出現了,但每個程式框架有它設計的思維和邏輯,不見得是馬上可以理解或運用得好的。CakePHP是用PHP語言的,所以會PHP語言的設計師,還學得來學得快,那ROR呢?重學一套新程式語言和框架?另一個學習的曲線浮現了,又有新的玩意要學,等你花了不少的時間學到靈活運用之後,而接下來又是下一個問題。

2.程式框架要用在那?
獨立的一支小程式?一個有創意的專案?大型企業專案?
獨立的小程式,用你學過的ASP, PHP, JSP,加上一些現成的函式庫或類別庫,馬上就可以輕鬆解決。沒有物件導向化?沒有mvc?是啊,很直觀馬上三兩下寫完的小程式,需要花這麼多腦細胞嗎?

一個有創意的專案,那也得先有創意再說呢。千萬不要clone來clone去的,那一點創意都沒有。況且,你要找到和你一樣,對這個程式框架熟悉的工程師,那是一件比找對這個程式語言熟悉的人更難上十倍的事。要不然請個人,然後慢慢教他到會,教育訓練成本也是相當驚人的。

大型企業專案,同上。找不到會的人吧,除非你肯為了完成偉大的夢想,以一抵十抵百的來作。

3.時機未到,炒作過度
假使你的老板是聰明人,發現你開始號稱只要Java語言開發1/10的時間的ROR,來作你們公司的案子,他一定不會放過你多出來的9/10。把你的工作量慢慢調整成10倍,而薪水不太可能調整成10倍。以上可能純屬玩笑,我個人覺得應該大部份的老板看到炒作的新聞後,開始要求工程師自我學習之外,然後把工作量逐漸加倍的可能性,會是滿高的…

其實根據我這幾個月的觀察,媒體的炒作程度遠遠超過技術論壇中的熱烈程度。市場的環境還未成熟,全世界能裝ROR的主機商大概還不超過100家(100家是有些高估了…),台灣0家,中國1家(之前有2家,1家不想作了),以ROR開發的所謂ASP或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的服務,扣掉37 Signals(Rails原創)之後,大概也沒剩幾家。

「Ruby on Rails = Web 2.0」其實有些穿鑿附會,也沒那麼神奇。像Flickr, Digg, Wikipedia, YouTube…那一個不是用LAMP搞起來的。

結語
其實我個人十分肯定網站程式框架的價值。在我專心實作過Ruby on Rails書上的例子「Agile Web Development with Rails」完成那個兩光而搞不太清楚許多細節的購物車,感覺非常的好,世界很美好…甚至連一句常常令人抓狂的SQL指令都沒有。

今天如果我是能在車庫裡面,然後作出核子反應爐的那種程度的國中生,或許我會考慮用組合語言來寫網頁,因為這樣非常低階,而且還沒有人幹過這檔子事。但我覺得我只會在車庫裡上網路找找合適的函式庫和類別庫的用法,看看大師寫的教學和經驗,或是爬爬技術討論區的文章。那我還是需要PHP程式語言+SQL+網路,這才是現實世界的美好…

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自由軟體及開源碼商業行為論(一)

因為最近的一些所見事物,我想要把幾個比較具體的部份,寫下來我對所謂自由軟體及開源碼商業行為,到底怎麼可以,怎麼不行,怎麼樣才是最佳的想法。以下的問答多參考自GNU/GPL的問答集

1.定義:什麼是自由軟體及開源碼(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
根據Wikipedia上的定義:
「Free software is the term introduced by Richard Stallman in 1983 for software which the user can use for any purpose, study the source code of, adapt to their needs, and redistribute - modified or unmodified. The ambiguity of the English word "free" in the term means that, if not explained, "free software" can be misunderstood to mean software that is available without charge. To address this, many people have suggested alternative names.」
自由軟體是指讓使用者有各種軟體用途上的自由,如研究它的原始碼、用於想用的地方、散佈 - 不論是用現成或自己修改。Free並不表示「免費」之意,這是因為英文字的曖昧意思造成的誤解。

「免費」的觀念其實是備受爭議的,關於FOSS有兩大組織製定及發展相關標準,一個是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另一個是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前者是知名的GNU/GPL授權規定的制定者,後者的主要是以「開源碼」為主要口號的宣傳及推廣為主。當然開源碼這個口號是希望能親近企業用戶,讓一般人對於FOSS反商的印象減少,也避開Free=免費的迷思。

FOSS的發展歷史自1985年FSF至今,已經超過20個年頭。雖然軟體技術日新月異,但是這個觀念仍然對許多人來說是很新的,而且因為太過新穎或反商的錯誤形象常常造成誤解。

2.FOSS可以從事商業行為?
從以上的FOSS定義,就可以知道商業行為和FOSS的定義是兩回事。FOSS並沒有規定不能從事軟體商業行為這擋子事,只是說明了使用者應該擁有什麼樣的軟體自由。

3.我如果修改了一個FOSS,一定要公開嗎?
不用,軟體自由除了給你發佈軟體的自由,你也可以選擇不發佈。FOSS讓你可以自由修改與使用。反之如果你知道有個人有個GPL的軟體,你向他要,他可以不給你。

4.我如果修改了一個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想要把它發佈出去,修改的部份也會變成GPL?
如果不加以宣告就會變成自動以GPL授權規定。所以如果你不要把修改的部份自動變成GPL,必須要很明確的在公開處宣告你的修改部份,不然就會變成GPL。

GPL規定你發佈時,也必須要把修改的原始碼一並發佈。但允許你用各種方式發佈在公開場合,不一定只能透過網路。

5.我可以販賣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嗎?有什麼要注意的?
任何人都可以作件事。這在GPL定義中稱為 right to sell copies(販賣複製版本的權利)。只有一點是需要注意,就是「販賣只有編譯過二進位執行碼版本時,必須附上原始碼」。這個是台灣最近許多大廠的所謂嵌入式linux最近被告,然後還被告成功的主要關鍵點。

6.我可以用讓人下載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來收取費用嗎?有什麼要注意的?
可以。但是你必須提供「同價值的存取(equivalent access)」在你只有提供二進位版本時,意思是當你提供編譯過二進位執行碼版本時,也是提供原始碼給人下載,而且下載原始碼的價錢不能比下載二進位版本來得高。

繼dotproject之後,下一個淪陷的是…vtiger

無貢獻第二波:CRM Plus 最近悄悄上市…

雖然vTiger之前抄SugarCRM的鬧劇剛剛落幕不久,今天又跳出一個名為CRM Plus的中文版本。繼上次連dotproject名字提都不提後,這次有把vTiger的大名寫上了,不過這發佈的繁體中文語言檔,並沒有如廣告單上寫的「聘請資深的 CRM 顧問將系統中文化,並將系統測試以及除錯,成為適合國人使用的客戶關係管理系統。」這麼神奇…中文語言老早就有了,而且最新版已經到5.0.2了。
課程收費: 30,000元整/人 /12小時

自由軟體示範應用廠商?

今天看工商時報(2006.11.23)時,看到最近有一個「自由軟體示範應用」(這網址十分難認,搞不清楚是數字的0還是英文的「o」)的發表成果展。上了每家所謂的成果廠商的網站,發現幾個奇特的現象。

1.幾乎與嵌入式linux有關的廠商,其中有的廠商在網站中的產品資訊壓根沒提到"linux"這五個英文字元…不是我用高標準來看,既然說是「自由軟體示範應用」,連用了linux之後,提都不提半字,這應該算錯誤示範。

2.既然是「自由軟體示範應用」的優秀廠商,還有網站用asp的…有的連中文的網站都沒有。

3.另外果然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廠商名單多是專作政府標案的具規模的資訊軟硬體廠商。

以上,可惜了納稅人的錢…唉~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全世界有多少網站?(2006.11)

根據NetCraft(一家位於英國的網路服務公司,專門統計網路上的有關服務數據)在2006年11月調查網站伺服器軟體的使用,共在網路中找到101,435,253個站(超過1億個),較上個月成長了350萬個,平均每天大概要新增12萬左右的網站。而一年前的2005年11月這個統計是7457萬個網站。

另外網路中的伺服器軟體仍是以Apache佔最高比例,61%。而微軟伺服器軟體佔31%。剩下的才是其它的伺服器軟體。

NetCraft的第一次調查時間是1995年,當時全世界只有18,957個主機。另外要注意的是這個調查是針對網站伺服器軟體調查,每個伺服器軟體有可能裡面還有上百到上千個網站。

比例問題

1. 100個參與開源碼計劃的人,只有1~2個人會發出聲音。而100個發出聲音的人,只有1~2個人會真正貢獻一點東西。
2. 參與開源碼計劃的人,有7成是初學者,只有3成是舊的使用者。
3. SourceForge.net(開源碼專案的社群及開發工具站)站90%以上的專案是垃圾。

第1、2是我個人的經驗法則。第3點是在另的討論區中有人說的,這說的一點也沒錯。所以開源碼計劃需要使用比例原則來操作,擴大社群的人數,才能有真正參與的人加入。

以第3點的觀察,在網路中的尋找資訊快變成垃圾中的淘金學,搜尋功能會愈來愈重要。

2006年9月27日 星期三

露天之後(副標:Y!拍生死鬥)

說實在的,我不是Y!拍的死忠支持者,也和露拍(或稱P拍)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只是好奇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願意委屈於不合理的收費制度而已。在下面這個討論區中,看到了自"三趴"新聞發佈之後到現在的Y!拍物件數:

YAHOO總件數以EXCEL自動加總
【賣場統計】每日整理更新-2
Y!拍和P拍物件圖表

目前露天拍賣在首頁上公佈了隨時更新的物品總數,看起來10月初有機會破100萬大關。這也是Y!的三趴制度的推力,讓露拍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急速增加。

Y!拍將會怎麼作?後續不看好
我想Y!拍除了加碼送好康之外,應該會在近期加大肆作廣告、活動。不過就長期的觀點來說,Y!在配套措施未完全作好之前,就冒然執行加收手續費的政策,就長期來說是風險高且造成收入減少的,我相信加碼花下去的成本,在短期之內要利用手續費回收是不太可能的。就長期(半年到一年)來說,如果花錢行銷能夠穩住目前300萬物品大關,但確養肥了露拍到150萬物品(這似乎是露拍設定的第一階段目標,以目前的趨勢來看,每天增加一萬的話,預計會在三個月內達成),Y!打的如意算盤是賠錢的。

就法律面來看,雖然公平會已經接手調查Y!拍加收手續費是否違法,也對外宣稱在10月底左右會公佈調查結果,但個人覺得這個調查最後的結論最多只是規勸或警告,像Y!拍這種大公司,龐大法務機器自然會有應對措施,像利用拖延或是和解(補償)的方式來作。

至於想要等待Y!會有「良性溝通」或「提高服務品質」之類的網友,可能你們要失望了。不要忘了Y!是行銷公關公司,一切都是對外面作作樣子而已。如果會考量到各位,就不會這麼強硬的先作再說。

露拍最好怎麼作?
其實露拍是這場拍賣大戰中的漁翁,其實不用花什麼力,就可以得到為數甚多的拍賣賣家和人潮。當然這也是剛好趕上Y!拍加收手續費的時機。我想露拍現在可以多作的大概就是提供比Y!好的系統,多辦一些活動就行了。要叫露拍支援反對Y!加收手續費而出現的聯盟或組織,可能露拍沒那個膽,不過如果能在抬面下支持我覺得對露拍有絕對的幫助。


誰獲利誰損失?
此事件最大的獲利者是露拍,以及心中想要用此議題抄作的人士。第二獲利者是在Y!拍和露拍辦的活動中得到獎品或獎金的人。

誰損失最大,就是Y!拍自己,花了很多錢力挽狂瀾,留了臭名,準備有可能吃官司,養肥了對手。接下來損失的是賣家,除了花時間搬家或被硬生生抽了利潤之外,還要調整心理上的不爽。買家也沒獲利,買東西還要小心被灌趴或被騙。

另外,還有幾個會大大獲利的,第一個就是詐騙集團,亂世中盜賊最多,至於怎麼會怎麼作,這我就沒深入研究了。過一陣子應該就會被爆出來吧。

2006年9月25日 星期一

誰是接班人?(待續…)

最近看了不少集「誰是接班人」的電視影集,不過這一篇部落格與影集中的一年25萬美金的合約無關。而是我今天正在用dotproject作為自己的專案管理系統。從網站上找得到的中文化ok版本是2.0.1,可是官方已經升級到2.0.4了…又找不著有人作升級更新的版本,或是中文化好的2.0.4版。那怎麼辦?=>(誰是接班人?)

那就我先來當好了…演(用)而優則導(中文化),邊用邊中文化,應該慢慢就可以把它中文化好了。有問題再問一下上一班站哨的Mark :),中文化之後,開放下載一次二元台幣,一元給dotproject官網,五角給Mark,五角給我…心情突然不錯了起來

看起來網路上的開源碼中文化計劃作作停停的很多,不曉得誰要來當接班人?就你吧,你看到這裡,我要把PHP的程式中文化的功力傳給你,先參考一下:

Joomla元件中文化指南

2006年9月13日 星期三

華碩、技嘉也是開源碼挨告者

大公司也用開源碼嗎?是的…我是覺得他們不痛不養啦…不小心被我看到幾則台灣資訊硬體大廠被告的消息,有點久了,2004年的,而且都是在歐洲,只是不知道後來是有什麼發展。

2004-10-22: Gigabyte
netfilter / ASUS

Yahoo拍賣作起公娼生意了

最近網路拍賣的超級熱門話題是"Yahoo拍賣要收這個3%的手續費"了,老實說,我只當過兩三次賣家,其它都是買家。不過Yahoo的執行力恐怕比政府抽稅還有決心,除了有糖吃(廣告狂打促銷活動),也有棍子(禁止私下交易行為 )。說實在的,我個人覺得大概只有公娼生意可以和它媲美。禁止私下交易?那意思不就是說電話、住址、MSN、即時通…都不能留,那Yahoo的網拍系統又是作多好了呢?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

剛上google找了一下有關"專案管理"的中文網站,右邊出現一個贊助廣告:
專案管理資訊系統 pmis
Project Plus整合MSProject,提供經理
人建置監控執行專案。
很好奇看看是什麼…原來是百加資通這家公司的一個產品。想說看起來不錯,嗯…ProjectPlus…嗯嗯…沒眼花仔細一看原來是dotproject(正準備找有作dotproject的Mark來看看是不是)…不會吧,這樣也行。以此類推,那下面的Egroupware plus和CRM plus會是什麼?egroupware和SugarCRM(或vTiger)。所以是自己取個名字來當產品賣吧。

這樣雖是沒有觸犯GPL的規定,但我個人不是很喜歡這種行為,發表一些自己小小的看法:

1.道德上的部份,好歹也寫個「基於dotproject」之類的,我只是覺得這是尊重原作而已。難道真的這個原計劃名稱寫上去就看起來很沒價嗎?

2.百加用的是ASP的方式來銷售產品,自然可以避開是否需將原始碼交付給客戶的灰色規範。但是不是又像之前的「HIISP的OSC事件」?(「灰色」爭議:是不是要將原始碼交付給客戶?)

3.是不是有用到Mark等人的中文化或其它修改部份?不得而知。我覺得也要尊重一下這些辛苦的中文化作者。

4.客戶的合約是不是有註明這是開源碼程式?
不得而知。

5.客戶出現問題是不是有能力服務?
不得而知。(不會到該社群上的討論區去問吧?)

結論:

我並不是反商,而是希望要鼓勵正確的開源碼使用觀念。中文化的社群有其貢獻和付出,而常常見到只想拿來作生意的廠商的貢獻在那?我想有使用開源碼,再回饋給開源碼社群,才能促成正面的開發循環。這樣才能作長久生意吧…你說是嗎?

改名字然後用ASP避開的方式,這在國外是很少見到的,不需要這樣,也不一定能這樣(我不是法律專家,沒辦法說一定有觸了什麼法)。那天見到CMS plus、Forum plus、Gallery Plus…就愈來愈不奇怪了…

2006年9月8日 星期五

禪與蕃茄?

第八屆 (7月底的時候舉辦,在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市)O'Reilly 開放源碼大會 (O'Reilly Open Source Convention,OSCON) 的第四天議程叫 「禪與蕃茄」乍聽之下搞不清楚是什麼東東?仔細看了內容。把幾個導讀引了進來:
Phipps gave "koans" to summarize the Zen of open source, saying that open source is about "altruism without sacrifice," "licensing without lawyers," "controlling the community without control," and "staying because I have the freedom to leave."
Phipps是Sun的Open Source發言代表,最近Sun對開源碼界頻頻示好,用了"koans"這個中文有「佛心」、「以心傳心」的字眼來解示開源碼的精神。聽起來似乎是頗有道理,但讓我想起電視上的全民大悶鍋中"芒果亂報",狗仔大頭目黎老總每次說要爆人八卦,就要對下屬說:「我們是佛心來著的~~」,但是心裡卻是為了報紙的業績吧。Sun該不會也是這種心態吧??所以我覺得把開源碼和禪的境界扯在一起,是有點太跨張,沒那麼高尚,還是linux大大托瓦茲的說法:「Just for fun!(就是爽)」或「Software is like sex: it's better when it's free(軟體就像性一樣,自由的比較好)」比較貼近人性。

那蕃茄呢?蕃茄的說法是:

Lefkowitz started with various humorous metaphors that could be used, comparing open source to a tomato. He eventually settled into a discussion of "how much open source is healthy?"

Just as people need to eat a certain amount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every day, Lefkowitz says that we need to decide just how much open source is necessary and healthy for us -- and, as a side discussion, when is someone using open source? Are you using open source, for example, just by browsing the Web, since most of the servers on the Web are Apache servers? (Or, is ketchup really a vegetable, since it contains tomatoes, and the Reagan administration tried to classify ketchup as a vegetable?)


蕃茄的主題是說像人每天要吃水果蔬菜,每天人們也要用到開源碼,像是收信看網站之類的,主機有可能就是開源碼,但是有多少的開源碼是"健康"的?主講人最後的結論是1/3~2/3的比例是健康的,不過這個比例似乎爭議性滿高的,怎麼評斷健不健康應該沒有公認的標準,不過這個比喻倒是滿新鮮的,下次你要選擇開源碼的時候,先看一下外觀有沒有破爛,有沒有長蟲(bugs),媽媽小時候就有教,買水果要貨比三家…^^"

2006年9月4日 星期一

ICOS與會兩屆有感

當然主辦單位也有提供BLOG服務(http://2006blog.icos.org.tw/index.php?blogId=1),另外還有wiki。 不過可惜的是沒什麼有料的在裡面。

第一天我實在太忙沒參加到,不過三天參加了兩天。去年的ICOS 2005我也參加了一天。不過網路上是有滿多開源碼社群的朋友,對這次的活動作了不少的批評和指教,免不了一些口水戰。我不是主辦單位,所以和我比較沒關係。當然有人說他很早就有參加過,所以以前的ICOS和現在不同的可以比較出來。我算開源碼活動的新參加者,只能比較這兩屆2005和2006。

我第一個在想的是,ICOS的定位是什麼?
我認為ICOS的定位應該是如果開源碼界的Sun的Java大會或微軟技術者大會(Tech.Ed)會比較好,但有人會認為Java和微軟的資金雄厚,公司資源多,光靠開源碼這些苦哈哈的廠商或預算有限的政府相關單位辦不起來,我則不這樣認為,至少可以當作一個目標,慢慢由小作起。為什麼會想到定位,因為這次的對象和上次是差了一段,上次比較是技術性的主題,對象是工程師背景的、技術社群的。這次是非營利組織的使用者,或是學校的老師們。那下次的對象是誰?所以追根究底是定位的問題,從定位會影響主題,主題影響對象。

第二想法是,要研討什麼和希望得到什麼?
對我而言研討會通常是突然的聚在一起,然後用很短的時間說幾樣東西和想法,然後就解散了。大家還是各忙各的事,似乎這幾場我有參與的ICOS或類似的座談會,都有這個結果。個人覺得比較不好的是在ICOS 2005聽了幾場開源碼社群的討論主題,會場瀰漫一種互相比較、批評的氣息,像Java會批評PHP類的缺點,A牌Linux嘲諷B牌Linux的不好。這個說實在不是好現象,或許讓場面變得比較熱鬧,但有點失去互相學習交流的意味。而有很多上台的社群代表,事實上準備的資料水準不是很夠,可能是太忙沒時間好好作個投影片,只能連連網站看看展示,這個就沒有辦法在會後留下資料供之後的人或沒空到現場的人參考用,也滿可惜的。像這次的ICOS 2006,這點就改進很多了。

再來我比較有感同身受的部份是離題的部份,不僅只是講演的會離題,發問的人也常離題。這也和第一想法有關,因為主題有時候太過廣泛,反而會抓不到要說的題目要專注在那裡好。這一點我個人覺得微軟的研討會作得最好,可以學習他們的經驗。

至於會後的部份,個人其實比會中還重要。要不然就像大拜拜一樣,聽完師公唸完經,大家就鳥獸散。我是覺得應該要全場錄影,然後剪輯到網站中讓廣大的網民來看,這是現在這個網站時代滿基本的服務了。所以其實以後可以主要還是要透過網路來作這個活動的後繼交流(講者和聽者的交流,甚至其它聽者或講者之間的交流)。延續這個研討會之後的交流生命週期,而不要只是解散後,就大家明年見…XD

第三個想法,百萬人應該要挺自由軟體,最後是ICOS活動網站作得太爛了…
當然最近熱門的新聞題材是百萬人倒扁活動,不過個人覺得百萬人挺自由軟體比百萬人倒誰有意義的多。要號召很多人一起來參與這個活動,而不是這個研討會,研討會是給有空的人親臨感受氣氛的,就像有時候覺得心靈空虛,要到廟裡拜一下的感覺。號召靠的是行銷,所以要加入行銷專業人才來協助。

ICOS 2006的網站比去年的長得更差了,因為本山人就是在作網站的,但是沒人問過我要不要幫忙,我也不知道說需要作,如果需要,找我就對了(用Joomla!給你作上去)。我自己掏腰包請專業的設計師設計Flash都很願意。

結論
不管如何,至少有參與在其中,還是有不少收獲。在台灣太少有這類的活動,ICOS算得上是標的性的活動了。感謝所有辛苦的講者和聽者,以及工作人員。

2006年5月16日 星期二

Joomla!只是"比較"漂亮?

這句話 應該聽了不下百遍了,是常常有網友或朋友和我說的,有關於這套系統他們用了之後的感覺。我想很多人會問說:「Eddy,Joomla!倒底是好在那?為什麼你不選別套CMS?」我的回答如下:
1.Joomla!並非只是單純比較漂亮而已。
當然能獲得「漂亮」這一句話,是花了很多心血在如何整合現有的網站美工設計的技術精華。PHP中稱之為"樣版"的技術,有聽過的,就好幾套了,"樣版"的目的為何?解決程式中展現層和邏輯層的分離,聽不懂?就是要讓網頁美工設計歸美工,程式設計歸工程師,能夠彼此分工,把工作作到最好。當我看到許多smarty的美工樣版就頭暈了…我應該不算是美工吧,那怎麼和你要解釋半天的美工溝通?比起這些採用所謂樣版系統的,Joomla!的樣版(我改譯成"佈景主題"或"主題"了,因為未來Joomla!裡也有用另一套樣版引擎patTemplate)就簡單的多了。區塊、主題區、搜尋、網站路徑(pathway,我非常不喜歡"麵包屑"這個翻譯)…用Dreamweaver Extension就可以很簡單的置定位,然後在把模組(選單也是一種模組)在管理區設定到指定的區塊。這個設計雖不算完美,但是在複雜的網站中,這種方式算是可以達到前後台分離和彈性設計的目的。總不能每個網站都用簡單的阿不落格架設吧?

2.Joomla!的套件多到你沒辦法想像。
第1點說明"漂亮"兩字得來不易,這1點要說明,這套系統不單純漂亮這個優點而已。之前有說過Joomla!裡有設計一套讓元件包(壓縮檔zip, tar, tar.gz,具有特定功能的程式套裝)安裝與移除的功能,光這點就很讓人佩服了,這不是一套軟體元件的觀念的實踐嗎?現今又有那幾套CMS有作到這樣的?我看幾乎每一套新的CMS都要朝這樣作吧。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的程式開發者在為Joomla!系統打造各式各樣的功能元件,最新最酷的Google API相連結類的元件、和最熱門的blog、wiki系統整合的元件…每天光玩這些就玩不完了@@"

3.其實下一代的Joomla!的程式框架很暴力。
為什麼說是"暴力"?下一個版本(1.5)的Joomla!其實是一套比現在的1.0.x還要完整的入口網站,程式框架變動的幅度超過7成,許多PHP新的技術的運用,說也說不完。有聽過用ftp的方式來裝程式元件嗎?就是給它一個檔案的ftp主機位置,要裝什麼叫joomla去載下來裝就行了。有聽過SSO和SSI嗎?我也是初次看到^^",1.5除了完整的實作UTF-8支援外,在程式框架也完全的OO(物件導向化)和進行MVC框架的重新架構。對於MySQL 5.0及PHP 5也會有更好的支援。對於外接整合介面,也提供了容易實作的整合介面。這樣的CMS只是漂亮?那你也太小看Joomla!了。Joomla!大概是許多PHP程式設計師(嗯…也算我一腳吧)寄予重望的重量級CMS開發平台呢…

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一個好問題:為什麼大家都要作重覆的事?

這個問題是昨天在和自由軟體鑄造場的兩位計劃中的成員討論時,出現的一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好。

開源碼社群理應是交流頻繁的,但常常會見到這個現象發生,有很多最近加入小組成員的人,總是會談到這個問題。我想這是根由人性心理層面的問題。

在網路上的資訊流通愈來愈快,資訊的價值會愈來愈低。每個人花了精神和時間製作的產生,不論是一些程式的片段、中文化的語言檔、甚至是給自己客戶用的教學文件,當然希望能換取一些回饋和報酬。這些所謂的「報酬」,當然能夠是實體的金錢或有價產品最好,但是有些時候,得到別人的支持與鼓勵也是某些心理層面的報酬。

中國人的天性比較屬於內斂,雖然時代進步了一些,但會願意給予鼓舞或鼓勵的話,其實還是佔很少一個比例會讓原作者知道。而且很可惜的,內斂的負面作法,其實是「盜用」、「不競爭」或「競爭」。合作比較困難。

「盜用」其實是一個很極端的負向名詞,「借用」、「參考」、「引述」、「抄襲」到「盜用」,很少人會選擇最後一個,因為這有違道德與法律。但前四者其實是許多骨子裡的盜用者,用來安定已心的說詞。我提出來的這五個使用原作者產物的程度差異,其實是要表述,這些程度的決定者是原創產出者,而不是使用者。不過我想將心比心,願意讓自己的產物,轉讓給其他無價得到的使用者所有權利的人,畢竟更是少數中的少數了。

「不競爭」這是不願意與已有在從事相關工作的人競爭,當然這是消極的心理和作法。我認識許多在資訊產業的朋友,有時會看到或感覺到會有這種想法。例如「有人在作的事,我不想花心力去作了,用現成的就好了」或是「找別人沒作過的再作吧,不需要為人作嫁」之類的想法。這個想法說來好笑,當「藍海策略」這本書在企管界暴紅後,似乎每個人都在找藍海了,不競爭的想法變成了「藍海想法」。

「競爭」這個可以分成隱性和顯性的競爭,當然看得到就是顯性,隱性的是私底下不公開的競爭。競爭作重覆的事是最嚴重的,個人對個人的競爭,能產出的東西比較少,重覆的東西不會那麼多。但組織與組織或公司對公司的競爭,重覆性的東西就很可怕了。

我的結論是,重覆是因為每個個體或組織,有自己本身的想法和作法。這是人的心理天性,不可能每個人都願意貢獻所有的心血產物,就算有人願意以金錢或其他有價產品交換,那又如何計算價值?每個人心理的理想定價不可能一樣吧?

但是,雖然重覆的事,無法限制盜用或違反原創者原意的使用者也無法避免,我希望提供另一個不同看法。

資訊愈來愈沒有價值,和資訊的大量流通和資訊技術不斷進步有關,這代表著原生產者,手上緊握著愈來愈沒價值的資訊,也許突然有一天,都是垃圾了。換另一思維,把所有東西open出去又何礙?

2006年4月18日 星期二

好多人應徵小組…所以下一步是?

上個星期有天晚上睡不著,想想要來重新招募新的小組成員,就貼了一篇重新招募小組成員的新聞在TaiwanJoomla上。沒想到這一個星期來受到廣大的迴響,超過二十個人來應徵小組成員。這幾天趕快打了幾通電話和連絡老朋友,希望能先找到合適的組長來站台。人太多要想的事就要多了,雖然開源碼的人不難找,但要留得久,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知道。

每個開源碼計劃就像是一個NPO(非營利組織)一樣,只是我們的主題是工具性的,是技術性的。但重點還是得有主題,要計劃出應用端和實體端。開源碼計劃應該是未來NPO組織的樣子,因為幾乎都是使用最新的資訊工具來溝通和執行。

這幾天我思考了一下未來的應用端計劃,大概有幾個方向是可以讓Joomla比較的強的主題性,以下比較是在"開發"小組的工作內容。:

1.與非營利組織結合的應用:台灣有許多非營利組織,雖然有的組織是很受到企業贊助或受到許多的目光,但有很多弱勢團體的組織,並沒有多餘的經費花在資訊系統的架設。之前有看到有一套CiviCRM(http://www.openngo.org/)能和Joomla整合。這是一套專門給NPO組織使用的CRM系統,或許可以考慮整出一套專門設計給NPO用的網站系統。

2.與學校的系統結合的應用:XOOPS上有一套國人開發的SFS學務系統(http://cvs.tnc.edu.tw/),為了讓更多的人願意使用Joomla,我想可以討論移殖的可能性。

3.無障礙網頁的規格研究:國內有一套所謂無障礙網頁空間的認証規章(http://enable.nat.gov.tw/index.jsp),未來應該從政府機關到所有學校都需要有這個標準。這個研究應該比較著重在使用Joomla系統,應該有什麼正確的設計觀念。

至於未來推廣小組的部份,我想到了幾個可以比較低成本的舉辦活動:

1.佈景主題設計比賽:Joomla!最為人注目的是網站設計可以提供設計師很高的彈性。這個比賽可以吸引更多人了解Joomla!系統的優勢之處。

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很久以來的一篇

老實說,我對部落格這種系統一點也不習慣…就算我已經寫過了幾十篇部落格文章,看了上千篇的部落格文章。它就這這這麼簡單、易用,打打字、貼一張圖,然後發放到網路上給很多人看。

也許正因為這樣,所以我喜歡Portal型的內容管理系統 - 像現在在作的Joomla!這類的。有個後台,有很多的擴充功能,像我這樣的好奇寶寶,總是把嘗試裝上新的功能當作平時休閒的興趣。想想有什麼新奇的功能還可以作的,也是不錯的。

網路上的個性如個人,我不是很喜歡說個不停的人,或是常常聊天之類的。比起說話這件事,我更喜歡作白日夢,或是搞怪。

好吧…以上為重新來貼文的想法。來說說最近的Joomla!工作。

我要老實說,中文化這檔事,有興趣作的人不多。
我相信看和用的比願意作的人多…反正有中文的內容管理系統又不止Joomla!(或Mambo)這一套,XOOPS也不錯,要架購物網站還有OSC。是啊是啊。不過對我來說,我只會用Joomla!呢…

對於一個具有創造能力(嗯~~老王賣瓜了起來)的工程師而言,妥協於手邊的能用的東西固然很好,或是自己關起門來開始造輪子造車子也是表現能力的方法。

我覺得最嚮往的莫過於與其它人合作。

合作這檔事,自有了網路以後,其實更方便,也更不方便。怎麼說呢?方便是隨時隨地可以用很多工具來溝通,像skype、msn、email…訊息不漏接,也有很多開發性的工具,像版本管理系統、專案管理系統…等等,都是為了合作這件事作出來的啊。但是不方便的地方也變得多了。

第一個會覺得像"全民公敵"一樣,時時都得被追著跑,每個人的步調不一,被追著跑只會覺得壓力愈來愈來,最後比較閒或是覺得能力比較好的就乾脆自己作了,比較忙的就被生悶氣或排擠了。

在心理的自我補償中,不過就是自由軟體的合作嘛…誰叫這種工作前面還有兩個"自由",自由就是"林爸爽就作,不爽就歹作",這才是自由的真義嚕~~~ XD。

還有第二個不方便的地方,就是常見的"有人在作了,我們不要打擾人家"或是"林爸看他可以撐多久,再強那有林爸強"的偉大革命心態。當然常常新聞有報,看到火燒房子的時候,大多數圍觀的群眾都會以一種觀賞藝術表演的心態,說:「唉~~這家真是可憐,不曉得這次是卡奴引爆瓦斯,還是那個牌子的熱水器又爆子之類」。真正會投身到火燒屋去救人的,應該是只有少少幾個人了。

話題愈扯愈遠了~~~

不過很可惜的是,目前願意來參加的人還真是少…不是沒有熱心的志願者,不過雖然是不困難的中文化工作,但還是自願地付出自己時間,而且有先有點英文+php能力吧。

讓小弟我不禁想起一些用了這套系統來作點小生意的公司,不要只是每天想著要收那800元或是多少銀子的主機空間。例如花點時間作幾個會用到的元件的中文化,放給大家用,不就是很好的交流和回饋了嗎?

可惜的是,合作與回饋這件事還滿難的。
現在終於可以慢慢理解當初一些自由軟體先烈們的心酸。

最後,發表個人未來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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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mla!中文支援,一定作到底!
1.一個人也照作。
2.覺得我作得不好的人,歡迎來競爭或批評。
3.歡迎有志一同的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