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自由軟體及開源碼商業行為論(一)

因為最近的一些所見事物,我想要把幾個比較具體的部份,寫下來我對所謂自由軟體及開源碼商業行為,到底怎麼可以,怎麼不行,怎麼樣才是最佳的想法。以下的問答多參考自GNU/GPL的問答集

1.定義:什麼是自由軟體及開源碼(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
根據Wikipedia上的定義:
「Free software is the term introduced by Richard Stallman in 1983 for software which the user can use for any purpose, study the source code of, adapt to their needs, and redistribute - modified or unmodified. The ambiguity of the English word "free" in the term means that, if not explained, "free software" can be misunderstood to mean software that is available without charge. To address this, many people have suggested alternative names.」
自由軟體是指讓使用者有各種軟體用途上的自由,如研究它的原始碼、用於想用的地方、散佈 - 不論是用現成或自己修改。Free並不表示「免費」之意,這是因為英文字的曖昧意思造成的誤解。

「免費」的觀念其實是備受爭議的,關於FOSS有兩大組織製定及發展相關標準,一個是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另一個是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前者是知名的GNU/GPL授權規定的制定者,後者的主要是以「開源碼」為主要口號的宣傳及推廣為主。當然開源碼這個口號是希望能親近企業用戶,讓一般人對於FOSS反商的印象減少,也避開Free=免費的迷思。

FOSS的發展歷史自1985年FSF至今,已經超過20個年頭。雖然軟體技術日新月異,但是這個觀念仍然對許多人來說是很新的,而且因為太過新穎或反商的錯誤形象常常造成誤解。

2.FOSS可以從事商業行為?
從以上的FOSS定義,就可以知道商業行為和FOSS的定義是兩回事。FOSS並沒有規定不能從事軟體商業行為這擋子事,只是說明了使用者應該擁有什麼樣的軟體自由。

3.我如果修改了一個FOSS,一定要公開嗎?
不用,軟體自由除了給你發佈軟體的自由,你也可以選擇不發佈。FOSS讓你可以自由修改與使用。反之如果你知道有個人有個GPL的軟體,你向他要,他可以不給你。

4.我如果修改了一個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想要把它發佈出去,修改的部份也會變成GPL?
如果不加以宣告就會變成自動以GPL授權規定。所以如果你不要把修改的部份自動變成GPL,必須要很明確的在公開處宣告你的修改部份,不然就會變成GPL。

GPL規定你發佈時,也必須要把修改的原始碼一並發佈。但允許你用各種方式發佈在公開場合,不一定只能透過網路。

5.我可以販賣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嗎?有什麼要注意的?
任何人都可以作件事。這在GPL定義中稱為 right to sell copies(販賣複製版本的權利)。只有一點是需要注意,就是「販賣只有編譯過二進位執行碼版本時,必須附上原始碼」。這個是台灣最近許多大廠的所謂嵌入式linux最近被告,然後還被告成功的主要關鍵點。

6.我可以用讓人下載FOSS(以GPL授權規定為例)來收取費用嗎?有什麼要注意的?
可以。但是你必須提供「同價值的存取(equivalent access)」在你只有提供二進位版本時,意思是當你提供編譯過二進位執行碼版本時,也是提供原始碼給人下載,而且下載原始碼的價錢不能比下載二進位版本來得高。

繼dotproject之後,下一個淪陷的是…vtiger

無貢獻第二波:CRM Plus 最近悄悄上市…

雖然vTiger之前抄SugarCRM的鬧劇剛剛落幕不久,今天又跳出一個名為CRM Plus的中文版本。繼上次連dotproject名字提都不提後,這次有把vTiger的大名寫上了,不過這發佈的繁體中文語言檔,並沒有如廣告單上寫的「聘請資深的 CRM 顧問將系統中文化,並將系統測試以及除錯,成為適合國人使用的客戶關係管理系統。」這麼神奇…中文語言老早就有了,而且最新版已經到5.0.2了。
課程收費: 30,000元整/人 /12小時

自由軟體示範應用廠商?

今天看工商時報(2006.11.23)時,看到最近有一個「自由軟體示範應用」(這網址十分難認,搞不清楚是數字的0還是英文的「o」)的發表成果展。上了每家所謂的成果廠商的網站,發現幾個奇特的現象。

1.幾乎與嵌入式linux有關的廠商,其中有的廠商在網站中的產品資訊壓根沒提到"linux"這五個英文字元…不是我用高標準來看,既然說是「自由軟體示範應用」,連用了linux之後,提都不提半字,這應該算錯誤示範。

2.既然是「自由軟體示範應用」的優秀廠商,還有網站用asp的…有的連中文的網站都沒有。

3.另外果然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廠商名單多是專作政府標案的具規模的資訊軟硬體廠商。

以上,可惜了納稅人的錢…唉~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全世界有多少網站?(2006.11)

根據NetCraft(一家位於英國的網路服務公司,專門統計網路上的有關服務數據)在2006年11月調查網站伺服器軟體的使用,共在網路中找到101,435,253個站(超過1億個),較上個月成長了350萬個,平均每天大概要新增12萬左右的網站。而一年前的2005年11月這個統計是7457萬個網站。

另外網路中的伺服器軟體仍是以Apache佔最高比例,61%。而微軟伺服器軟體佔31%。剩下的才是其它的伺服器軟體。

NetCraft的第一次調查時間是1995年,當時全世界只有18,957個主機。另外要注意的是這個調查是針對網站伺服器軟體調查,每個伺服器軟體有可能裡面還有上百到上千個網站。

比例問題

1. 100個參與開源碼計劃的人,只有1~2個人會發出聲音。而100個發出聲音的人,只有1~2個人會真正貢獻一點東西。
2. 參與開源碼計劃的人,有7成是初學者,只有3成是舊的使用者。
3. SourceForge.net(開源碼專案的社群及開發工具站)站90%以上的專案是垃圾。

第1、2是我個人的經驗法則。第3點是在另的討論區中有人說的,這說的一點也沒錯。所以開源碼計劃需要使用比例原則來操作,擴大社群的人數,才能有真正參與的人加入。

以第3點的觀察,在網路中的尋找資訊快變成垃圾中的淘金學,搜尋功能會愈來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