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1日 星期四

一個好問題:為什麼大家都要作重覆的事?

這個問題是昨天在和自由軟體鑄造場的兩位計劃中的成員討論時,出現的一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好。

開源碼社群理應是交流頻繁的,但常常會見到這個現象發生,有很多最近加入小組成員的人,總是會談到這個問題。我想這是根由人性心理層面的問題。

在網路上的資訊流通愈來愈快,資訊的價值會愈來愈低。每個人花了精神和時間製作的產生,不論是一些程式的片段、中文化的語言檔、甚至是給自己客戶用的教學文件,當然希望能換取一些回饋和報酬。這些所謂的「報酬」,當然能夠是實體的金錢或有價產品最好,但是有些時候,得到別人的支持與鼓勵也是某些心理層面的報酬。

中國人的天性比較屬於內斂,雖然時代進步了一些,但會願意給予鼓舞或鼓勵的話,其實還是佔很少一個比例會讓原作者知道。而且很可惜的,內斂的負面作法,其實是「盜用」、「不競爭」或「競爭」。合作比較困難。

「盜用」其實是一個很極端的負向名詞,「借用」、「參考」、「引述」、「抄襲」到「盜用」,很少人會選擇最後一個,因為這有違道德與法律。但前四者其實是許多骨子裡的盜用者,用來安定已心的說詞。我提出來的這五個使用原作者產物的程度差異,其實是要表述,這些程度的決定者是原創產出者,而不是使用者。不過我想將心比心,願意讓自己的產物,轉讓給其他無價得到的使用者所有權利的人,畢竟更是少數中的少數了。

「不競爭」這是不願意與已有在從事相關工作的人競爭,當然這是消極的心理和作法。我認識許多在資訊產業的朋友,有時會看到或感覺到會有這種想法。例如「有人在作的事,我不想花心力去作了,用現成的就好了」或是「找別人沒作過的再作吧,不需要為人作嫁」之類的想法。這個想法說來好笑,當「藍海策略」這本書在企管界暴紅後,似乎每個人都在找藍海了,不競爭的想法變成了「藍海想法」。

「競爭」這個可以分成隱性和顯性的競爭,當然看得到就是顯性,隱性的是私底下不公開的競爭。競爭作重覆的事是最嚴重的,個人對個人的競爭,能產出的東西比較少,重覆的東西不會那麼多。但組織與組織或公司對公司的競爭,重覆性的東西就很可怕了。

我的結論是,重覆是因為每個個體或組織,有自己本身的想法和作法。這是人的心理天性,不可能每個人都願意貢獻所有的心血產物,就算有人願意以金錢或其他有價產品交換,那又如何計算價值?每個人心理的理想定價不可能一樣吧?

但是,雖然重覆的事,無法限制盜用或違反原創者原意的使用者也無法避免,我希望提供另一個不同看法。

資訊愈來愈沒有價值,和資訊的大量流通和資訊技術不斷進步有關,這代表著原生產者,手上緊握著愈來愈沒價值的資訊,也許突然有一天,都是垃圾了。換另一思維,把所有東西open出去又何礙?